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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发表时间:2023/5/20 9:26:4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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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第一章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第一条思想品德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诚实守信。

(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四)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申报人员须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学历、资历、业绩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论文、技术成果等失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4.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责任人,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第二条学历资历

(一)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第三条专业能力

(一)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掌握本专业技术(操作)标准、规范、规程。

3.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分析、判断、总结能力,能够撰写技术报告。

4.能够指导技术员工作。

第四条业绩成果

(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参与完成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业绩。

2.具有1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论文(论文是否公开发表不作统一要求,仅作为评价参考)、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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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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