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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事考试网: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诚信参考倡议书

发表时间:2023/9/6 15:12: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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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诚信参考倡议书

广大考生朋友们:

江西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9月9日至9月10日举行。值此开考之际,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向吉安考区广大考生郑重发出倡议:诚信考试、拒绝作弊、端正考风、做诚实守信的考生!

此次考试,我们将联合公安、无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严厉打击抄袭、夹带等各种弄虚作假的作弊行为,对使用虚假身份证件或盗用身份证、非法使用窃听或窃照专用器材、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我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严重违纪考生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我们重申: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对有2名以上违纪考生的单位,将停止其三年报考各类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单位备案资格,并对考后合格人员进行严格复查。

让我们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意识,积极复习备考,遵守考试纪律,交出一份合格的诚信答卷。同时敬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796-8286792。

最后,衷心祝愿考生朋友们在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吉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5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工作部分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工作部分条款

第二百八十条: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增加二款作为第三款、第四款:“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

http://0796.jxpta.com/news/11_1000.html

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热点问题解答

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9月9日、10日举行,准考证打印工作9月2日开始。备考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疑问该如何解答呢?不用担心,中大网校一级建造师考试网为大家编辑整理了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热点问题、备考干货等等,希望在接下来的备考中,能通过以下知识的学习,有所收获,预祝大家备考顺利,收获令自己满意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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