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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名单

发表时间:2024/5/21 18:33: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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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24〕125号

各地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我区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第三批合格人员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第二批合格人员已确定,现将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合格人员

我区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第三批合格人数为2人,取得职业资格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第二批合格人数为3人,取得职业资格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三、证书领取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纸制证书。纸制证书采取现场领取或EMS快递送达两种方式领取。选择现场领取的考生自2024年5月28日起,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到资格审核点所在地的市人事考试机构领取资格证书。纸质证书遗失、损毁的,不再办理补发。

选择EMS快递送达纸制证书的考生,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18时,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nxpta.com),在“宁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证书管理”专栏中申请邮寄,邮寄时间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统一寄送资格证书。考生可根据短信提示注意查收快递邮件,快递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资费标准为区内每件13元,区外每件21元。逾期未收到纸制证书的考生可自行查询快递投送状态或与邮政EMS管理员张磊(电话:13519298181)联系查询。

(三)联系方式。各地级市人事考试机构联系电话及地址如下:

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177号银川市民大厅C3厅,电话:(0951)5555751、5555752。

中卫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中卫市城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55)7063920。

四、有关要求

逾期未领取的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证书的,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的规定处理。

附件:

1.2023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第三批合格人员名单

2.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第二批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下载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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