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通知
按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山东省2025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证明且现工作单位在山东省的人员。
二、组织机构
结合我省实际,由中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组建的山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委会”)负责本省人员的评审工作。
三、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在2025年9月20日9时至10月16日24时前(逾期不再受理)登录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平台(https://sswe.net.cn)注册、填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详见附件2),并准备与申请表相对应的评审证明资料,包括:
1、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3个直接服务案例完整记录;
2、2020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不少于15个小时的完整督导记录;
3、工作业绩和贡献佐证材料;
4、申请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二)单位推荐
申请人将以上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所在工作单位按程序对申请材料和申请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为申请人出具同意其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的推荐意见。
(三)初审和补交材料
申请人可于10月29日前登录申请平台查询审核结果。申请材料不合格的申请人,应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在11月10日前登录申请平台补齐材料。每位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补充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11月18日前将纸质盖章申请材料(“个人申请”中所列材料)及政审材料一式一份,使用邮政EMS快递至山东省社会工作联合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2169号山东投资大厦;邮政编码:250003,收件人:米家乐,联系电话:0531-68828012)。
(四)答辩考核
答辩拟于11月下旬进行,具体答辩安排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答辩考核。
(五)公示
评审结果预计将于11月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证书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
五、其他相关事宜
(一)申请人应保持电话畅通,与评审相关的各项事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申请人应严格遵照时间节点要求准备评审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一律予以撤销。对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责。
附件:
1.高级社会工作师申请条件
2.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表
3.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材料要求
中共山东省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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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