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2025年度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对2023-2025年度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继续实行以奖代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桐城市域范围内工作满一年,现仍在桐城市工作且报考地在桐城;
2.通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证书;
3.未获得政府相同或类似补贴或奖励。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应填写《桐城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奖励申请表》,向桐城市委社会工作部提出申请。
二、奖励标准
1.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800元;
2.获得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1200元;
3.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申请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3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向 桐 城 市 委 社会工作 部 基 层 治 理 指 导 推 进 科 申 报 ( 联 系 电 话 :6 9 8 0 9 9 8 ), 逾 期 未 申 请 的 视 为 自 动 放 弃 。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3.填写完整的《桐城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
4.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社工证书奖励申请经核准属实的,由桐城市委社会工作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上,请确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的,全额追回有关款项,不得再申领证书奖励,并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向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按骗取财政资金论处。
(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桐城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
附件下载链接:https://www.kdocs.cn/l/cn2iFbqGS9lE
中共桐城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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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