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
现将2017年度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二级注册计量师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5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证办理
对达到上述合格标准者,请通知本人做好办证准备工作,资格证书统一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负责办理后发放。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通过其它弄虚作假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者,将取消其资格,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