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7年会计(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我院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7年会计(中级)资格证书。通过考试的清远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院领取。(代领证书,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缺其一不可代领。)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厦九楼901室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英才班]
11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中级会计职称
[协议护航-畅学班]
10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中级会计职称
[丰羽计划-畅学班]
夯实基础 准题库自主练习校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