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青海2026年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为5月16日、17日,青海2026年监理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2日9时—5月17日24时,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本次考试设置“省直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关于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青海2026年监理工程师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2日9时—5月17日24时,详情如下:
准考证打印:5月12日9时—5月17日24时
本次考试设置“省直考区”“西宁市考区”“海东市考区”“海北州考区”“海南州考区”“海西州考区”六个考区,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考前实际居住地选择相应考区,原则上省外来(返)青的报考人员选择“省直考区”,居住地在黄南州的报考人员选择“海东市考区”,果洛州、玉树州的报考人员选择“海南州考区”。
打印准考证官网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准考证打印快速入口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6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7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考试设《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其他事项
(一)2026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6年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4年修订版)》;水利工程专业科目使用《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水利工程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3年修订版)》。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中国内地应试人员: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应试人员: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应试人员: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其他任何证件或复印件、电子版证件都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四)报考人员需要交款票据的,请在考试日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对无线通信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更多考试相关信息点击查看中大网校监理工程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栏目>>
【干货】 近六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对考试有疑问,一键扫码,考试疑问全解答↓

监理工程师新人好礼,不容错过!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