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类 >> MBA >> 考试动态 >> 报名时间 >> 正文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递补有关考生参加资格确认的通知(三)

发表时间:2015/8/4 17:12: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根据有关规定和2015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工作实际情况,下列考生可递补参加资格确认,经资格确认合格的列入拟参加面试人选:

考生姓名考号

胡冬冬0031072506

史继国0035120111

任强0035111821

刘珅0035119304

杨鹏飞0035119230

刘国亮0035112423

朱耘萱0035118502

王雪0035120815

马巧爽0035111805

周京京0035119607

贺新亮0035113117

吴迪0035115820

刘香成0031062817

于忠林0031067026

孙宏龙0031047510

伦蒙熹0035113708

宫宇0035119517

张锴0031033519

请上述考生务必于2015年8月5日上午9:00到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805室参加资格确认,由于路途遥远等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的,请务必于上述期限前电话联系省司法厅干部警务处说明情况(电话:0451-82297163),否则视为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参加资格确认须携带的材料,请参考本网站已发布的《关于2015年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

此外,我们将同时采取电话通知方式告之考生上述情况,凡由于考生提供的电话错误、电话不通、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编辑推荐:中大网校司法交流群

2015年各地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入口

司法部:2015年司法考试公告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络课堂火热招生

(责任编辑:lqh)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