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卫生系列护师和非护专业职称证书办理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发[2011]74号通知精神,201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咸阳市共有1149名人员合格,其中初级(师)751人,中级398人。于2012年3月1日起开始办理证书。依据证书办理有关规定,请初级成绩合格人员携带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现场办理;中级成绩合格人员先提交《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二张及近期同版二寸半身免冠彩照3张,于三周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前来办理。
办理地址:咸阳市政府八楼人社局专技科。
特此通知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卫生资格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卫生资格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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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