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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海关]郑州海关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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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一、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三、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2009年3月1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四、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2.准考证主证;

3.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六、办理时限: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受理时间:2009年3月18日-2009年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与经一路口郑州海关办公大楼9003室,电话:0371-65599877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制示范

2.《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填制示范)

姓名:张 三

身份证号:41010219810101****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学历:大专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 名: 张 三

申请日期: 2009年 3 月 18 日

注:签名和申请日期请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填制示范)

委托 人: 张三

身份证号:41010219820101****

被委托人:李 四

身份证号:41010219810101****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2009年3月18日至2009年3月22日

委 托 人:张三

被委托人:李四

委托日期:2009年 3 月 18日


注:签名和委托日期必须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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