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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事考试网:2012年公用设备工程师合格标准及领证通知

发表时间:2013/2/18 16:53:0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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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3号)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1、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2、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合格
标准
试卷
满分
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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