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5年卫生管理专业资格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生局、公务员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15年卫生管理专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人函〔2015〕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市直单位报考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各县(市、区、开发区)报考由所在地卫生局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28日-2015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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