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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事考试网: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5月27日-7月7日

发表时间:2011/4/2 15:37:4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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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点击进入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4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10月22日 上午 0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2011年10月23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报考人员在广西人事考试网上(www.gxpta.com.cn)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7日至2011年7月7日

(三)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7月4日至7月8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资格审核确认业务办理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30 — 17:00。

2.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单位的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能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四)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免试证明(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资料下载: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并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且查询“网上在线支付情况”为“已交费”时,即为完成报考手续,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和缴费手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现场确认及缴费的,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方能办理。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12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按桂价费〔2005〕33文规定,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9元。报名费10元留给各市,作为组织报名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组织实施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试卷费用等。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20天后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3.各市报名点的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三)上报材料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7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考材料由各市封存备查)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7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两证齐全,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二科2个级别。参加考全科(4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免二科(考2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九、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预订               

预订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教材

十、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推荐培训机构      

201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网络辅导

 中大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网

考试教材辅导咨询电话:010-53688886   ,4000-18-8000

十一、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十二、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  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566994  5505211

附件: 1.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2.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  日

附件1: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6年8月26日   人发﹝1996﹞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建设部门: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素质,确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质量,现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准入控制和管理,确保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人事部、劳动部关于《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的有关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属于国家统一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范围。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凡从事 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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