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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3月24日-31日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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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准考证主证;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做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天津海关教育处

申请时限: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18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集中办理日期:2009年3月24日-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集中办理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A104房间

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非集中办理日期:自2009年4月起至9月,每月15日办理受理、颁证事项(法定节假日顺延)。

非集中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A104房间

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联系电话:84201525 65206875


附件: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填制说明

2.《授权委托书》样式、填制说明


天津海关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学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证书,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负责。

签名:

申请日期:年月日


填 制 说 明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学历”等5项内容,已从考试系统数据库中自动采集并预填在申请表的对应栏目,考生无需再填写任何内容。

“签名”、“申请日期”两项内容,由考生在申请表相应位置手工填写,“申请日期”应为考生向海关实际递交申请的日期。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时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年月日

填 制 说 明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和委托时限请如实填写。

委托权限请在相应选项前方框内打“√”,如选项为“其它”,请填写具体的委托内容。如委托别人代领报关员资格证书,请在“其它”后横线上填写: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别在签名栏相应位置手工签名,委托日期为填写委托授权书的实际日期。
 

天津海关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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