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最新提示
一、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黑色字迹黑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或护照)方可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3.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apta.gov.cn。
二、法律告知
对于使用假身份证件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处理。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三、雷同试卷鉴别
人社部考试中心今年继续对考场雷同试卷情况进行分析检测,雷同试卷的考生当年成绩将零分处理。对考试期间违纪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处理,请应试人员依法、依规、依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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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黑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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