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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于10月19至20日开始考试,2013年深圳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8月2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4日至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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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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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35号),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为做好深圳市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均须在网上完成下述整个报名(外省市单位报考人员必须回单位所属地考试机构报名),考前无需前往现场确认。
报名之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1)及要求,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名并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填报的信息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16日10时至8月2日17时(24小时开通)。自2013年8月2日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名手续。
(二)报名流程
深圳市属单位及驻深单位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到“用户登录”界面→点击“考生报名”→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进入报名”→阅读“报名须知”、“诚信承诺书”→点击“下一步 ”及“同意”后进入→填写报名信息(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写完成,续考人员须在相应栏中准确填写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法滚动计算)→点击“提交”后记下报名序号→按要求上传相片→点击“在线支付”进行付费(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网上支付→下载并用A4纸双面(正反面)打印有支付号的《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发证登记表》)即完成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备齐《报名发证登记表》及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保管留存,待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上述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
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信息不真实者或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准考证的获取
准考证不需前往深圳市考试院领取,必须于10月14日9:00-10月18日17:00期间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www.testcenter.gov.cn)自行打印(必须使用A4纸打印)。
应考人必须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考。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
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0日
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城市规划实务
三、考试方式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市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考后提交报名资料及证书发放
(一)考后提交报名资料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按网上《考后提交报名资料的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提交《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及本通知附件2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考后审核。未按规定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考后审核的,后果自负。
(二)证书发放
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至我院后,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并已提交报名资料且通过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者,核发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且未通过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审核者,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相关证书。
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证书发放的时间和地点及其它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及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公布。考生在网上留意相关事项的通知即可,无须电话咨询。
五、其它事项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属违纪违规被禁考且在处理期内的人员(包括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市和外市人员)一律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文,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客观题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120元收取。
(三)考试用书及培训
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报名参加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的人员可采用网络化培训模式,根据自己的专业情况,选择一门或多门参加培训,培训采取个人自学、观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参加城市规划师考试培训的考生登陆机构网站进行报名(培训机构及听课流程详见附件)。本站提供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欢迎听课。
除统一采取网络化培训形式外,或将采用现场面授(定点定时)的方式进行培训,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咨询:010-53688886 传真:010-63737385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0-18-8000
同时,为配合2013年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本机构书店购进了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教材及辅导书,数量有限,请各考生尽快订购。点击订购。
(四)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若单位协同报考人弄虚作假的,深圳市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
2.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审核的材料要求
4.2013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5.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购买流程及配送方式
为了使您在百忙之中不会错过考试各个重要环节,中大网校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手机短信提示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成绩查询时间等重要考试信息发送到您的手机上,短信服务完全免费。点击查看
声明:以上关于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信息主要参考官方公布考务文件时有改动,请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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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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