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部分考生补交照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考生:
2012年护士考试中有部分考生照片不合格,请各有关单位、考生按要求重新提交电子照片,在7月4日24时前提交到市医研所(电子邮箱:mzyys2002@163.com),由市医研所整理报送到卫生部人才中心!
电子照片要求
照片清晰、可辨认;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其他要求:
1.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2.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不得带护士帽拍照;
3.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需补电子照片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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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机 |
准考证号 |
姓名 |
照片不合格原因 |
单位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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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737 |
440712100713 |
刘文苑 |
模糊变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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