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2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3日、4日两天。
9月3日?上午08∶30—11∶30?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9月4日?上午08∶30—11∶30?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下午14∶00—18∶00?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1、《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2、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已取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其余3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名工作
(一)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请各市在当地报名网站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4年和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凡新报考者(包括报名表上无档案号的老考生),需于2016年6月20日-27日(27日截止时间为上午10:0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红山路166号1楼)接受资格初审,审核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周六、周日休息)。只有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才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8日(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支付,新考生缴费时间为6月27日下午16:00开始)。
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相应的学历证书复印件(高中、中专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须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军官证或退伍证原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点击下载);
4.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报考人员应提供工作单位(须含现申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清单,社会保险参保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报考条件中相应的工作年限(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
6.“对应的报考条件中提到需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的规定,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按主观题每科70元、客观题每科62元标准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于准考证打印期间(周六、周日休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大厅21号窗口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8月26日—9月1日期间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考生请于考试两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两个月后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七、教材征订与注册
(一)有关考试大纲、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与省设备监理协会联系,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联系电话:(025)83729912。
(二)凡通过2016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查询办理注册事宜。
八、联系方式
报考资格咨询:85437227(市质监局)
68788058(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审查)
考务咨询电话:83151200 (网络操作、照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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