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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财政局: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13/4/3 13:43: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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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的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财办会[2013]57号)的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它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参加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能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13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暂安排一次。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8日—22日,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8:00至22:00。双休日照常报名。

三、报名方式

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方式为: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报名网站。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http://www.ecz.gov.cn)后,认真阅读有关文件和考试公告,了解报名须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三)选择考试管理机构。登录“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工作地、户口所在地、全日制在校学生中高等院校所在地)就近选择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允许跨省、市(州)报名,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填报个人信息。考生本人应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正确上传电子相片。

(五)选择报考科目。符合下列条件者,只需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考试:自毕业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2年内(含2年)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及以上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全部三科考试。

(六)网上缴费。三科考生直接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单科考生应携带身份证、能证明自己符合单科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以及《报名信息表》(登录并填报相关信息后自行打印),到所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后,再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络缴纳报名费。

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完成,考生次日后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向属地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八)错误信息更正。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填报的信息有误者,可在考试开始10日前,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到武汉市会计考办(汉口解放大道1499号,市财政局大楼左侧)申请更正。本次考试采用二代身份证激活考试系统,因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九)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报名系统中凭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和系统验证码进入考生信息管理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实行无纸化考试。三个科目实行连续考试、分别计时,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上一科目考试交卷后进入下一科目考试。

全省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5月25日至6月5日之间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场次将根据本考区计算机数量和报考人数顺时随机安排。

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考场和其它要求参加考试,不得调换。

本次考试实现全科目无纸化,不再安排电算化补考。

(三)考试成绩公布及发证

1.省财政厅于全省考试结束后1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以通过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查询。

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财政部题库和标准答案,全省统一判分,实行无纸化考试后,实现了试题客观化和评卷自动化,不受理查卷申请。

2.考试合格者自公布成绩起10个工作日后、6个月内,可凭身份证、网上打印的考试成绩单,持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属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参考书目

考试参考书目:湖北省会计学会按财政部2009年10月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的《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全套四册,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2010年修订、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为方便考生,上述参考书目本着自愿的原则实行网上订购,随书附送《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答题操作指南》及《会计电算化》实务操作部分练习软件。请有意订购参考书目的考生在网上订购时认真填写邮寄地址,并留下有效联系电话。考生网上订购成功后将尽快送达。省会计学会联系电话:027-87891576。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文件(鄂价费[2005]64号)规定执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每科4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6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此次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系首次在我省全面推开,各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属地的单科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和合格后的发证工作。报名、考试期间,各区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市会计考办值班电话:027-85746965。

(二)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考试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服务工作。此次无纸化考试要求考生刷二代身份证验证进场,身份证相片和准考证相片将同时显示在计算机桌面上。考生务必自行报名,不得相互代报,以免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坚决杜绝不法中介机构借考试报名之机代理报名、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销售盗版教材以及违反政策搭车收费等损害考生利益的行为发生;各报名点不得借报名之机,误导、强行要求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辅导用书。

附件:武汉市各报名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武汉市会计考办

85746965

解放大道1499号(西马路)财政局大楼左侧

江岸区财政局会计科

82800075

南京路73号

江汉区财政局会计科

85792353

新华路261号

硚口区财政局会计科

83787109

中山大道51号

汉阳区财政局会计科

84468910

芳草路特1号汉阳区财政局101室(区政府大院内)

武昌区财政局会计科

88936968

胭脂路荆南街14号

青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68865233

友谊大道青翠苑2号青山区财政局601室

洪山区财政局会计科

87406820

珞瑜路509号洪山区财政局二楼

东西湖区财政局会计科

83898406

东西湖区二雅路399号6楼

江夏区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

87952270

江夏区纸坊沙羡街36号

蔡甸区财政局会计科

69845647

蔡甸大道232号

汉南区财政局会计科

84852246

汉南区纱帽正街240号

黄陂区财政局会计科

61001380

黄陂大道380号(政府大院财政局三楼313室)

新洲区财政局会计科

86925826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81号

东湖开发区财政局企业科

67880163

珞瑜路546号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1楼

沌口开发区财政局会计科

84899537

市民服务中心一楼(东风大道88号,经开万达318国道斜对面)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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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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