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按所在单位的行政区划去当地管辖的卫生计生局报名点报名审核,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由单位统一报送市报名点报名审核。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县、市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二份(单位盖好公章):
3.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中级的提供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师级的提供士级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聘任证明(文件);
6.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合格证及一年公需课培训依据。
7.城市医生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须提供《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承诺书,免下基层人员提供《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免下基层证明。
8.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本人签名、单位审核人签字、单位公章)。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在2016年1月15日至2月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在2016年1月18日至1月25日期间,考生须持《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考点、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以各考点、报名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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