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2〕1号)和《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90号)精神,2012年统计师考试资格审核如下: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安排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要加大考试报名的宣传动员力度,在报名时间、方式上为考生提供方便。要认真审核应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严把资格审查关。
一是认真做好报名登记工作。初级、中级考生报名时,应由本人认真填写《全国统计专业技术 级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考生单位要出具参考意见,并加盖公章。高级考生报名时,应由本人填写《全国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3)。从2012年起,事业单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考试登记表中“单位意见”栏内须签署“本单位已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副高级职称岗位尚有空余岗位__个,经研究同意___同志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二是准确编排准考证号码。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4)编制11位的准考证号码,杜绝重码、错码,同一系统、同一单位的考生一定要交叉编排,尽量不要编排在同一考场。未设考点的市州要与相邻设考点的统计部门积极联系协商,由设考点的统计部门统一编排准考证。三是建立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各地要严格按照 “湖南统计资格考试管理系统”软件(可在湖南省统计局内部信息网的人事工作专栏下载)录入考生信息,及时准确完成应考人员数据库的录入、审核工作,确保无误后再进行汇总上报。
资料上报
(一)《考场设置及试卷预定单》(附件5)于8月15日前传真报省统考办。
(二)《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于8月15日前传输至联系邮箱内,按《应考人员基本情况数据库格式及报送要求》填报(附件6)。数据库一经上报,不得再修改。
(三)《全国统计专业技术_级资格考试参考人员花名册》(附件7)必须用下发的程序导出打印,加盖公章后于8月15日前寄省统考办。
(四)《考务人员名单》(附件8)于9月14日前传真报省统考办。
(五)《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缺考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9)于考后随试卷一同上报省统考办。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统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统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统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统计师考试网 组织的2012年统计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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