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资产评估管理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市2011年度资产评估管理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2011年度资产评估管理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上海市资产评估管理专业技术水平认证的人员,需热爱资产评估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所应具备的学历、资历。对于工作业绩较突出者,学历和专业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1年6月24日
13:00-14:30 《资产评估管理相关知识》
15:00- 17:30 《资产评估管理实务》
三、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1年4月28日-30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
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天等路501号)
报名点代码:5252
联系电话:64776700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本人近期一寸和两寸免冠照片各一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和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100元。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6月17日-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至报名点领取考试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地点为相应报名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报名点。
六、考试教材预订
七、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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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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