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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医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发表时间:2017/4/20 15:25:5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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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医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一、已毕业离校研究生、国际学院研究生

1.办理时间:

2017年4月1日(星期六)8:30-11:0014:30-17:00

2017年4月6日(星期四)8:30-11:0014:30-17:00

2.办理地点:

研究生院培养科(111室)

3.携带材料

⑴本人身份证原件;

⑵小2寸白色背景纸质版照片2张(与报名时的电子版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学号和姓名。

4.注意事项

“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须本人亲笔签字,不得代签;请严格按以上要求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二、在校研究生

1.办理流程

班长领取材料→班长给考试合格者发放材料→考试合格者按要求粘贴照片、填写相关信息、签名→考试合格者将材料上交班长→班长上交材料

2.办理时间

⑴班长领取材料时间: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14:30-15:30

⑵班长上交材料时间:2017年4月7日(星期五)14:30-16:00

3.领取、上交材料地址:

研究生院培养科(111室)

4.“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填写要求

⑴登记号(机构代码):10063;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鞍山西道312号;邮政编码:300193;联系电话:填写个人电话。

⑵“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须本人亲笔签字,不得代签;

⑶粘贴照片要求用胶水或固体胶,不可使用双面胶;粘贴在相应空白处,不得覆盖其他信息。

5.注意事项:

⑴在校生以班级为单位办理,不接受个人办理;硕士毕业考入2016级博士者由班长统一办理;

⑵纸质版照片要求为小2寸白色背景(与报名时的电子版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学号和姓名;

⑶医师资格证书、“授予医师资格审核表”铅笔所写信息不得擦除;

⑷请严格按以上要求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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