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天津人事考试网:领取13-15年翻译资格考试成绩通知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4/21 17:18:3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参加2013年、2014年、2015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一级考试(笔译),并取得全部考试科目合格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29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成绩通知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成绩通知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成绩通知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成绩通知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成绩通知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成绩通知书,领取时请携带并出示身份证。

编辑推荐:

2016年翻译资格考试辅导通关课程

(责任编辑:昆凌)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