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5年GCT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招生专业:软件工程
研究方向:软件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电子业务与管理、金融信息化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5年7月1日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者;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方法
第一阶段:预报名:可以将本人学历、学位、身份证电子扫描件,2寸白底电子彩照、过学习中心填写报名表
第二阶段:网上报考时间为7月23日。现场确认:网报成功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2015年7月23日至14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报考条件。报名前考生先资格自查,对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以报名;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管在任何阶段,一经发现核实,我校最终不予录取,责任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准备下列材料,到学校先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3、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请此类考生提前做好认证事宜)。
五、考试方式及科目
1、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2、考试方式: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考试时间:2015年10月最后一个周末(10月16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语运用能力测试(我校暂不接收小语种考生的报考)。考试大纲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符合我校划定的“GCT”成绩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可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软件工程领域的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分别为100分。专业笔试科目及相关注意事项请于6月底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六、录取原则
1、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计划单列,录取规模学校根据国际软件学院培养能力自定。
2、通过第二阶段考试,我校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3、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
4、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
5、2014年软件工程硕士录取线为172分。
6、根据教育部学位办[2014]18号文件,2015年是教育部学位办组织最后一年GCT考试,2016年不再举办。
七、培养方式
1、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所在单位承担。
2、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为主,外地学员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费与论文答辩费计人民币4.0万(大写肆万元/人)(具体学费以当年入学武汉大学经过物价部门核算学费为准),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时一次性交纳。
3、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九、咨询和联系方式
电话:18635004266(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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