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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造价信息网:2012年造价员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0/31 14:18: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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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唐建价字[2012]12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住建局(建设局、房管局、城建局)造价管理办公室,各建设、施工单位,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中介机构及有关个人:

根据河北省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冀建价监〔2012〕25号)精神,现将我市造价员证书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2012年11月9日,各造价办及市属各单位及个人报送资料时间为2012年11月12日—2012年11月16日。

二、验证范围

持有证书编号为“冀060B×××××”及“冀080B×××××”的造价员。

三、网上操作程序

1、登陆唐山工程造价信息网(www.tscost.com)“造价员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唐山)个人信息表》。

2、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www.ceca.org.cn),点击造价员管理系统-考生入口-河北报名考生入口,填写造价员验证信息,并打印《审核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提交资料

1、档案袋封面(网上自动生成);

2、一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一张;

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唐山)个人信息表》一份;

5、《审核信息表》一式两份;

6、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合格证明(复印件无效);

7、近三年内完成的两项工程造价业绩证明及封面复印件。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每人资料装入一个档案袋。

五、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注销三种。

(一)验证审核合格后,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发新的资格证书和印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

1.近三年内无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2.近三年内参加继续教育不满30学时的,或继续教育未达到合格标准的;

3.到期无故不参加验证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注销资格证书及从业印章。

1.验证不合格且限期整改未达到要求的;

2.有不良从业行为记录的;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的;

4.其他导致证书失效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1、办理地点:市区人员在市造价站(唐山市西山道65号,建设大厦1813房间。联系电话:2515608);其他地区人员在所属辖区造价办。

2、缴纳证、章工本费50元。

3、外省调入、学生换证、补证人员填写原发证日期。

4、网上申请时间逾期自行关闭。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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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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