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及综合阶段)辽宁省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及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三、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四、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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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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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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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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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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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阶段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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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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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8: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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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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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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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成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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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7: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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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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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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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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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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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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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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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7: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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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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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阶段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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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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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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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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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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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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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两个步骤,逾期不予办理。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同步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预报名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3月26日-4月8日期间,综合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应于2010年4月10日-4月30日期间,登录辽宁注协网站(http://www.lncpa.org.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专业阶段考试网上报名专栏(或http://cpaexam.cicpa.org.cn)实施网上预报名,选择考区,并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考区等相关信息将不允许更改,请获取网报编号并打印网络报名表。如有考生确实符合报考条件,但未能通过计算机审核致使网上预报名不能成功的,可向报名时所选考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咨询。
(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专业阶段考试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4日-6月10日(不含公休日),到所选考区报名地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持网络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和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并缴纳考试报名费。
专业阶段考试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预报名阶段,可直接通过报名系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无须再进行现场确认。
综合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应于网上报名期间通过报名系统直接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确认。
(三)报名要求
专业阶段考试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四)现场确认地址及咨询电话
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辽宁省设立沈阳、大连、鞍山、锦州4个考区,报考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在网上预报名时选择一个考区进行报名,当年随后的现场确认、考试、单科换全科、成绩核查、高师免试等工作均在本考区的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
考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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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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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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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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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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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注协沈阳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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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七纬路10号(市公安医院对过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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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2270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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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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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注协大连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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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白玉街20号(市总工会斜对面财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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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1-8259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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