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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人社局:企业法律顾问证书发放通知

发表时间:2014/8/27 17:46:0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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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业(职称)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事宜的通知

为加快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的方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现就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度开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职称)资格考试证书的发放及验印、补(换)证书等业务由市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沈河区八纬路23号,沈阳日报社北侧)。

二、2013年度及以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职称)资格考试证书发放等善后事宜在沈阳市人才市场(南门)1楼1002室办理,时间为每周三,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逾期请到职称处办理。

三、领取证书所需材料及程序,请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在线订购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组织的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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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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