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2〕18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处(人力资源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5号)精神,现将我区2012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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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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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1:00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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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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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30 财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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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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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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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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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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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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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0 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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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三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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