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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人社局: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3/1/8 15:27: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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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承人培考字[2013]4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摘要: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时间为5月25日至26日,2013年河北承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于2013年1月8日至30日;审核时间:2013年1月31日;缴费时间:2013年1月31日;准考证打印:5月20日起至考试开始。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7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26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2013年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8日至3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1月30日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13年1月31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都统府大街16号原邮政局工会楼一楼103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或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20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根据国人部发[2004]13号文件精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如下: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开考前提醒考生: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报名费10元。

附件:

1、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附件1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性别

 

学历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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