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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人社局:2015年上半年我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3/23 15:13: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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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我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自行选择开考的任一级别、任一种资格考试。

二、考试安排

考生可登录渭南市就业培训中心站点(首次考试必须先进行注册)输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进行网上费用支付(银行银联卡和信用卡均可)。

渭南市就业培训中心站点:http://www.fjite.gov.cn/sxbmxt/online/?placeid=P_82155141360027

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3月10日~4月15日

三、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陕价行函【2014】189号文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中:

初级资格:信息处理技术员资格,173元/(人·两科);

其它资格,136元/(人·两科)。

中级资格:136元(人·两科);

高级资格:204元(人·三科)。

四、成绩查询方式

登录全国软考办网站www.ruankao.gov.cn查询成绩。

考试合格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共同鉴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合格证书,全国有效。

同时,我省将根据考试情况在国家确定的合格标准基础上,下延分数线作为省内合格标准,颁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省内有效。

根据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规定,实行该项考试后,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再进行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行以考代评。

通过初级资格考试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通过中级资格考试可聘任工程师职务;通过高级资格考试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根据陕人办发[2005]34号文件规定,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单位受聘时,可免考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考试。

软考咨询地址:渭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16室

联系电话:18691375030

联系人:成老师

邮编:7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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