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外专培中函〔2013〕35号),现就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5月24日 | 上午 | 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 | 一、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13:10入场完毕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11月8日 | 上午 | 10:00—11:00 | 二、三级口译 | 口译综合能力 |
下午 | 13:10入场完毕 | 二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
13:10入场完毕 | 三级口译 | 口译实务 |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语种和级别
1.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设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其中英语口译细分为交替传译、同声传译两种。
2.根据国家考务工作分工,我省2014年5月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开设英语一级口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三级口译和日语一级口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三级口译的考试,11月只开设英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和三级口译考试。其他专业、级别语种及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3959161,63959162,网址:http://www.bjrbj.gov.cn/bjpta/。
四、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执行。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口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口译考试。
(三)免考部分科目的条件(报考级别为“考1科”)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口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现有的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3,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见附件4。
(四)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口译考试。
四、报考方式
(一)报名时间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报名网站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2014年上半年口译考试( 5月24日 )的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安排为: 2014年2月28日 9:00- 3月14日 17:00。
2014年下半年口译考试( 11月8日 )的报名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报名流程
1.填报信息。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
2. 上传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本人近半年来的彩色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KB-20KB,占满图片框)。
3. 报名表打印。应试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即可下载打印《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报名表前务必认真核对有关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缴费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状态显示“已交费”即为报考成功,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查询缴费状态时间: 2014年3月1日 9:00- 3月15日 17:00。
5. 报名结束后,应试人员自行留存《报名表》。成绩公布后,全科通过人员将《报名表》交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考后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上半年在 5月19日 9:00- 5月23日 17:00期间,下半年在 11月3日 - 11月7日 17: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13〕302号文,我省一级口译翻译每人500元,二级口译翻译(交替传译)每人255元,三级口译翻译每人230元。
六、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60天后,考生可通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七、考后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请留意我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站(www.gdkszx.com.cn)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符合条件的应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审核,逾期将不予受理。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但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
八、证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应试人员,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九、有关事项
1.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2.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其中英语和日语二、三级口译综合能力部分的客观题采用机读卡。
3.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4.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工作委托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应试人员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5 .我省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考务工作另行安排,具体请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查看,报名网址为: 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
附件:1.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2.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报
名发证登记表
3.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159所)
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2月26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1.《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口译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2款者还须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4)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2014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口译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 性 别 | 照 片 (大一寸) | |||||||||||
国 籍 | 身份证号 | ||||||||||||
学 历 | 所学专业 | ||||||||||||
工作单位(就读学校) | |||||||||||||
移动电话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是否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 | 报考级别 | 报考专业 | |||||||||||
考试时间 | □5月24日 □11月8日 | 资格证书编号 | |||||||||||
审批与发证机构审核盖章 |
(盖 章) |
省直报名点考生考后证书领取方式选择(请在□内打“√”):□自取;□特快专递。
一、填表注意事项:
1.考生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负责,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2.下半年不开考日语专业以及一级英语专业。
二、报名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
一致。
4.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1款者还须提交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符合报考一级翻译条件中第2款者还须提交翻译专业职务证书及聘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三、声明:
我提交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本表所填的内容与网上报名内容一致。如不真实、准确、一致,我负由此引起的后果。
报考者(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159所)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1 | 安徽大学 | 27 | 南昌大学 |
2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28 | 江西师范大学 |
3 | 合肥工业大学 | 29 | 辽宁大学 |
4 | 安徽师范大学 | 30 | 大连理工大学 |
5 | 北京大学 | 31 | 东北大学 |
6 | 北京交通大学 | 32 | 大连海事大学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33 | 辽宁师范大学 |
8 | 北京理工大学 | 34 | 沈阳师范大学 |
9 | 北京科技大学 | 35 | 大连外国语学院 |
10 | 北京邮电大学 | 36 | 内蒙古大学 |
11 | 北京林业大学 | 37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12 | 北京师范大学 | 38 | 宁夏大学 |
13 | 首都师范大学 | 39 | 山东大学 |
14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40 | 中国海洋大学 |
15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41 | 中国矿业大学 |
16 | 北京语言大学 | 42 | 中国石油大学 |
17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43 | 中国地质大学 |
18 | 外交学院 | 44 |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
19 | 国际关系学院 | 45 | 厦门大学 |
20 | 华北电力大学 | 46 | 福州大学 |
21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47 | 福建师范大学 |
22 | 河海大学 | 48 | 兰州大学 |
23 | 南京农业大学 | 49 | 西北师范大学 |
24 | 南京师范大学 | 50 | 中山大学 |
25 | 徐州师范大学 | 51 | 暨南大学 |
26 | 扬州大学 | 52 | 华南理工大学 |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53 | 华南师范大学 | 81 | 西北大学 |
54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82 | 西安交通大学 |
55 | 广西大学 | 83 | 西北工业大学 |
56 | 广西师范大学 | 84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57 | 广西民族大学 | 85 | 陕西师范大学 |
58 | 贵州大学 | 86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59 | 贵州师范大学 | 87 | 复旦大学 |
60 | 海南大学 | 88 | 同济大学 |
61 | 河北大学 | 89 | 上海交通大学 |
62 |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 90 | 上海理工大学 |
63 | 河北联合大学 | 91 | 上海海事大学 |
64 | 河北师范大学 | 92 | 东华大学 |
65 | 燕山大学 | 93 | 河南科技大学 |
66 | 郑州大学 | 94 | 河南大学 |
67 | 山东科技大学 | 95 | 河南师范大学 |
68 | 南京理工大学 | 96 | 信阳师范学院 |
69 | 青岛科技大学 | 97 | 黑龙江大学 |
70 | 济南大学 | 98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71 | 山东师范大学 | 99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72 | 曲阜师范大学 | 100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73 | 聊城大学 | 101 | 东北林业大学 |
74 | 鲁东大学 | 102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75 | 青岛大学 | 103 | 武汉大学 |
76 | 烟台大学 | 104 | 华中科技大学 |
77 | 山东财政学院 | 105 | 东南大学 |
78 | 山西大学 | 106 | 武汉理工大学 |
79 | 太原理工大学 | 107 | 华中师范大学 |
80 | 山西师范大学 | 108 | 湖北大学 |
序号 | 院校名称 | 序号 | 院校名称 |
109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37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110 | 中南民族大学 | 138 | 天津财经大学 |
111 | 三峡大学 | 139 | 新疆大学 |
112 | 湘潭大学 | 140 | 新疆师范大学 |
113 | 湖南大学 | 141 | 云南大学 |
114 | 中南大学 | 142 | 云南师范大学 |
115 | 湖南科技大学 | 143 | 云南民族大学 |
116 | 长沙理工大学 | 144 | 浙江大学 |
117 | 湖南师范大学 | 145 | 浙江师范大学 |
118 | 吉林大学 | 146 | 浙江工商大学 |
119 | 华东师范大学 | 147 | 宁波大学 |
120 | 上海师范大学 | 148 | 重庆大学 |
121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149 | 西南大学 |
122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 150 | 重庆师范大学 |
123 | 上海大学 | 151 | 四川外语学院 |
124 | 四川大学 | 152 | 西南政法大学 |
125 | 西南交通大学 | 153 | 延边大学 |
126 | 电子科技大学 | 154 | 东北师范大学 |
127 | 西南石油大学 | 155 | 北华大学 |
128 | 成都理工大学 | 156 | 吉林师范大学 |
129 | 西南科技大学 | 157 | 南京大学 |
130 | 西华大学 | 158 | 苏州大学 |
131 | 四川师范大学 | 159 | 吉林华侨外国语学院 |
132 | 西南财经大学 | ||
133 | 南开大学 | ||
134 | 天津大学 | ||
135 | 天津理工大学 | ||
136 | 天津师范大学 |
附件4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所在学校 | |||
身份证号 | 学 号 | ||||
在
读
证
明
|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研究生院(处、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国
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国家外文局翻译专业资格
考评中心,省人才交流协会,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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