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办发〔2007〕81号
关于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9月15-16日进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装饰装修、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7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专业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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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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