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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

发表时间:2015/3/16 14:35: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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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8号)的精神,定于2015年6月13日至14日,举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一次性收尾考试(以下简称收尾考试)。为做好此次收尾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三、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各级别考生,在本次考试后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未能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其已合格科目,不再有效。

四、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放弃考试的给予退回报考费。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查询好原缴费银行卡卡号和开户行名称,于5月11日前到现场提出书面申请,送交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六楼606室(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联系人:万斌斌,联系电话:0791-88312690,核查后予以退费。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其他科目考试时,不得携带计算器。

联系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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