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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卫生信息网: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发表时间:2014/1/10 17:27:1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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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17、18、24、25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8日至1月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月9日至28日。

关于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孝感考点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职改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院校、中央和省属在孝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63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联合转发两部的通知精神(鄂人社职管[2014]1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名范围

(一)凡符合国家规定报名条件的卫生专业系列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对列入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要求全部参加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市不再组织相应中、初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对县(县级市、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乡镇(含社区)及以下级别医疗卫生单位的考生,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将继续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低于国家标准的年度省内合格标准,颁发省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内合格标准分为县级合格标准和乡镇级合格标准,其中县级合格标准证书使用范围为省内县及以下级别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单位,乡镇级合格标准证书使用范围为省内乡镇及以下级别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单位。

(三)报考全科医学类专业要求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通过社区医疗机构申报,且享受提前一年报考全科医学或社区护理专业的人员,需提供执业地点为社区医疗机构的执业证书。

二、报名时间

1、考生个人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25日。

2、各报名点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初审时间:2014年1月9日—28日。其中:2014年1月28日,各报名点必须提交中国卫生人才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网全部数据(两网数据必须一致)。

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报送本单位职工申报表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4、各报名点可以根据以上时间内,确定本辖区具体现场确认时间并及时对外公布。

三、报名地点

(一)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孝感市中心医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分院。

(二)临空经济开发区归口孝南区报名点受理审核;孝感市护士学校归口孝感市中心医院报名点受理审核;孝感市黄麦岭医院归口大悟县卫生局受理审核;孝感麻风防治中心归口汉川市卫生局受理审核。

(三)孝感市中心医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分院报名点,只能接纳本单位职工报考。不得接纳挂名和跨区域的外省、市、县市区流动报考考生,一经发现或举报,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及上报考区取消报名点资格。

四、考试方式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孝感考点考试。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人机对话和笔试的考试方式,具体各专业的考试方式请参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五、报名程序

(一)申请报名人员在个人网上报名期间,必须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和湖北卫生人才网(网址:www.hbwsrc.net)完成填报相关信息。

1、首先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注册并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再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注册并上传报考资格相关证件的彩色扫描件,获得申报编号,将该编号写在《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正面右上角空白处,完成个人网上报名(单位一栏填写公章法定名称,不增加填写省份“湖北省”名称及科室名称)。

2、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职称证书、身份证)、填写了审核编号的《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报名费,一起交至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不含人才服务中心)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审核本单位报名人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审核完毕并提交数据后,将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汇总表集中交至当地人社部门(职改办)、卫生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等受理手续,并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表》由各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回收存档,考生报名才成功。其中:孝感市中心医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医学分院完成本报名点考生报名确认、资格初审工作后,及时将中国卫生人才网、湖北卫生人才网报考数据提交,并按以上要求携带本报名点考生相关原件和复印件至市人社局(职改办)、卫生局进行再审工作。

(三)个体诊所、医药公司的人员,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我市社会流动人才由档案托管部门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并以人才服务中心为报考单位(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四)驻孝部队卫生人员报名工作,按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和两部文件执行。由地方部队后勤部门将相关报考数据,携带有效军队介绍函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卫生局进行导入数据确认工作。

(五)各县(市、区)报名点在确认及审核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提交中国卫生人才网和湖北卫生人才网报名数据。同时,需提交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卫生部门审核盖章的考生报名表、考生花名册,到市人社局(职改办)、市卫生局进行再审工作。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必须满2年(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定)。报考中级和初级(师)护理专业,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考生上传到湖北卫生人才网的报考资格相关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真实性由考生个人和单位负责,经查实上传作假证书者,考前取消考试资格或考后取消考试成绩并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对考生单位给予通报及相应的处理。

(二)报考单位在考生《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相应位置盖章,不得接纳挂名报考和跨区域报考考生,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个体诊所、医药公司的人员,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流动人才等报考人员,持有市外身份证,通过我市各级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报名的,必须提供本市医疗卫生单位的用工合同原件进行审核。民营医疗机构,需报送本机构盖章的在职卫生人员岗位花名册和工资发放表进行审核。不能提供者,不受理该报名信息。

(四)个体诊所、医药公司的人员,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社会流动人才等报考人员,持市内身份证的可通过我市各级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人事档案,按属地管辖报名。

(五)考生电子照片应为数码相机采集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证件照,格式为jpg。严禁使用摄像头、手机等非专业工具采集图片。凡采集照片不合要求,按无效报名处理。

(六)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七)凡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后,必须参加外语、计算机的培训考试,并取得两项合格证方可办理中级职称证。

(八)各地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严格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程序,严肃考风考纪,严防泄密,保证我市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考生可根据自愿的原则订购。为确保考生快速购买到正版考试用书,考生可采取到专业网站网上订购进行:考生可通过中国北京考试书店(www.book365.cn )订购。北京考试书店网,是中国最专业的网上考试书店,提供网上零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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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湖北考区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士:

具备相应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的中专或以上学历。

二、报考初级师,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五年。

即: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士级资格;

2、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即:2010年12月31日以前大专毕业;

或2011年12月31以前取得士级资格,具大专学历(学历年限不计)。本条件另有如下限制:2011年应届中专、大专毕业生,2011年考取护士资格,如不能提供2010年12月31日以前的护理、助产专业的中专学历,则本次不符合报考护师。

3、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即:2013年12月31日前本科毕业。

三、报考中级,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师职务满7年。

即:200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师级资格,具中专学历(学历年限不计)。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师工作满6年。

即: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师级资格,具大专学历(学历年限不计)。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师工作满4年。

即: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师级资格,具本科学历(学历年限不计),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师工作满2年。

即:2011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职后脱产硕士学位,本科后取得师级资格时间(减去硕士在读时间)与研究生毕业时间合并计算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即: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博士学位。

备注:

1、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考试,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限均只计算整年份,不计算到月份。

2、毕业专业要求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如报理化检验技术专业可为化学学历)。

3、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教、自考、远程教育以及未予以评估认可的院校毕业生学历,不能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

4、报考医疗类中级专业(专业代码为301-365)应具有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具体为:专业代码302、315-316、325-329、331、333、335、337、339、349-350的专业为中医类别,353-357的专业为口腔类别,361-365的专业为公共卫生类别,其余专业为临床类别),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即具有初级医师职称。

5、报考护理学类专业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不计算执业证年限),201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考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因护士执业证尚未办毕,可用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护士执业证报考护师。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湖北考区孝感考点

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部门对象
工 作 事 项
开始时间
完 成 时 间
考生
网上报名
201418
2014125
报考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
单位审核
201419
2014125
报名点(各级人社局职改办、卫生局)
网上报名确认,地方人社部门和卫生部门审核,两网报名数据提交
201419
2014128
考点(市人社局职改办、市卫生局)
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014129
2014214
考点(市卫生局)
军队考生报名数据交接及上传
2014217
2014226
考区(省卫生厅)
考区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014215
2014228
全国
考试实施
20145172014524
20145182014525
国家卫生计生委
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两个月内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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