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沧州人事考试网:2011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

发表时间:2011/1/5 11:11:2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人事科:

根据冀人考发〔2010〕50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2011年6月11日、12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考试报名程序与时间
2011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名,时间为:2011年1月7日至2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1月27日前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包括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报名点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实行承办人责任制。报名材料由报名点人事部门汇总后到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2。
四、考试科目及周期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时间2.5小时)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五、收费依据、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78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57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3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
邮政编码:100032
附件:
各单位上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各单位上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名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2月10日
渤海新区、市开发区、南大港、中捷
市 直 单 位
2月11日
吴桥、东光、盐山、献县、海兴
2月12日
南皮、泊头、沧县、肃宁、孟村
2月14日
河间、黄骅、青县、任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社会工作师

        [协议护航班班]

        签署协议不过退费

        2100(起)

        了解课程

        1756人正在学习

      • 社会工作师

        [冲关畅学班]

        5大课程模块 2大研发资料

        1280(起)

        了解课程

        2995人正在学习

      • 社会工作师

        [精品乐学班]

        3大课程模块 校方服务

        780(起)

        了解课程

        3642人正在学习

      全国北京天津上海福建重庆江苏河北
      山西吉林辽宁浙江安徽江西山东内蒙古
      河南湖南甘肃广东湖北海南四川云南
      贵州广西陕西西藏宁夏新疆青海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