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2、23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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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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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2:00-4:30 测绘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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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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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测绘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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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 6月8日至29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最晚于6月29日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学历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审核后,要在报名表及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主管部门持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6月28日到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确认。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书、2005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
各类企业人员到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相关部门报名。
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到人事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报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务必要向报考人员说明报名截止时间,认真组织好报名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 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二代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② 报名材料由2卷组成。每卷材料的顺序是:报名表1份装订在前,其余各复印件1份,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其它证件、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后,装订位置在纸张的上边居中。符合免试条件的,须将部分科目免试表放在每卷材料的最前面。
③ 凡报名材料组档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依照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全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根据发改价格[2010]1660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每人每科78元,《测绘案例分析》每人85元的标准收取。
八、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国家测绘局执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88518386,68335459
附件:
2012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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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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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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