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和办证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日前,2017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阅卷评分及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经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各级别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2017年度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2017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标准为90分(试卷满分为150分)。
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自即日起至2018年2月14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上提供查询。应考人员可以登录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ksxx/,点击“成绩查询”,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并输入考生姓名进行成绩查询,网上查询的成绩仅供参考。
证书办理:
成绩合格人员请于2018年 3月6日至9日提交以下办证资料(可委托或邮寄):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1张。
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西楼14楼1422室市统计局人事处。
联系人:黄国伟 联系电话:5054248,15980795906。
厦门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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