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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社局:2016年卫生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发表时间:2016/12/9 16:53:4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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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度卫生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开始发放2016年度卫生初级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集中发放证书时间:

2016年12月12日-2016年12月30日(其他时间每周三发放)。

二、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园街102号(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西北角)西配楼301室。

三、需携带证件

1、护士:本人准考证(成绩单,合格证明)任意一项、身份证、1寸(或小2寸)免冠近照2张。

2、护士外其它士:本人准考证、身份证、1寸(或小2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学历证书。

3、护师及其它师: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1寸(或小2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学历证书、相对应士的资格证(如需领取护师资格证,需同时携带护士资格证)。

考生所携带的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能领取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四、其它注意事项

1、领取证书时请考生提前从下方附件中下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初级一式一份,中级、高级一式二份,并认真填写完毕,凭填写的《登记表》领取证书,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2、考生在填写《登记表》时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3、证书发放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4、领取证书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致电0311-86687848咨询。

5、请广大考生继续关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或关注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消息。

附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

(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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