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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6月8日-25日报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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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委局,大型企业、中央及省驻洛单位:

根据省会考办《关于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会考办〔2009〕2号)精神,2009年,我市继续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现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的人员中,实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凡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现将我市200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全市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详见附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 6月8日至6月25日

三、报名办法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各单位应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考试报名工作,不得延迟报名。

各单位报名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需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中级职称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破格申报的人员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试时间为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共计210分钟。考点设在郑州。

3、考试准考证的生成由省财政厅负责。

五、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参考人员可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六、考试成绩合格证

对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七、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豫发改收费〔2005〕415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

在报名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

联系人:杨社枝

联系电话:0379-63923096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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