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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2009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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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局、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9〕109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建设局共同负责。市人事局职称处和市建设局相关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教材征订由市建设局负责。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考试时间定于2009年10月24日、25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4日上午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0月24日下午2:00~5: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5日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0月25日下午2:00~6: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考点统一设置在南通市区,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已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已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报名时间:2009年5月26日9:00~6月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ntpta.gov.cn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照片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支付(新老考生唯一支付途径),支付成功后新考生须将有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来审核者,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6月16日~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17室)。
    (三)新报名参加考试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需携带下列材料方可办理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空白处);
    2.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业务工作证明格式详见附件1)。
    (四)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档案号和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相关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于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
    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五)考生应严格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自身报考资格,网上支付成功后,新考生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即被视为弃考,同时在审核时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即取消其考试资格,且已支付报考费(含报名费和考务费)将不再退回。
    (六)考生交费后需要更改报名信息的,请务必于资格审核期间(6月16日~6月17日),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505室(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具体信息更改方法详见南通人事考试网“信息修改申请”一栏。
    (七)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于2009年10月17日~23日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http://www.ntpta.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有关提示。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3-83558041。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仍为《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需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声无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答题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教材征订由市建设局负责,联系电话:0513-83527533。
    八、收费事宜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的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考务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三)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到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领取,具体地址:南通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401室。
    九、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在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金桥大厦青年西路71号四楼401室)报名。培训事宜咨询电话:0513—83558040。
    政策咨询(报考资格)电话:0513-8352753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3—83558041
    考务咨询电话:0513-83558036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
    
    附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业务工作证明格式
       


    南 通 市 人 事 局
    南 通 市 建 设 局
         
    二○○九年五月六日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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