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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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建设局(建委),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各监理单位:
根据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7号令)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共同负责。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核对报考信息、核发准考证、转发合格文件、通知应考人员所在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资格证书并进行注册登记管理(人通[2005]148号文件)等工作;省人事厅职称考试中心负责考场编排、试卷预订、组织考试、考试成绩及考试合格人员的资格证颁发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安排在2007年5月12日至13日
5月12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
5月13日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
2、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大专毕业(含大专)以上,1970年以前的中专也可报考,所学专业为工程技术(经济)类;
3、中级职称满三年或者高级工程师;
4、1970年以前毕业的,中专毕业以上,职称为高级工程师的,免考两门。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1月16日前个人申请向单位报名,同时报市州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1月23日前单位报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厅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同时出具反映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证明材料,并经主管部门签注意见。
1月23日至2月6日主管部门汇总后向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07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一)1份;
2、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1份(兰内单位在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领取,兰外单位报名时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填涂);
3、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原件(验证后退还,另附复印件1份备查);
4、反映申报人工作业绩、年限和职业道德证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签注意见)1份;
5、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黑白一寸照片2张(报名表和信息卡各贴一张);
6、2007年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见附件二)1份;
以上材料及所填表格要求字迹端正、准确,所填表格可在甘肃工程建设信息网下载。
五、收费标准
1、考务费(缴省人事厅)
工本费:每人5元;
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
2、 报名费(缴省建设厅)
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
六、 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必须填写原档案管理号,如果填涂档案号不准确造成无法滚动成绩的后果自负;凡参加考试人员如不准确填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2、各单位要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及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出具的有关证明一律以原件为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通过考试的,资格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考试成绩查询: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办法查询。
5、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下列有关部门联系:
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3楼)
电话:0931-8470716
联系人: 张 群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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