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社会工作师考试时间为6月15日、16日。广西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11日9:00-4月9日17:00,惠州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4月9日17:00,考生在6月10日9:00-14日17:00期间下载准考证。
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9号)的要求。为做好本市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及缴费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1日9:00-4月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所在单位初审
考生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初审,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经办人加具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网上交费
从2012年12月份起,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一律采用网上支付方式(《关于惠州考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支付考务费的通知》),不再采用现场交费。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报名程序要求操作。
惠州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方式。惠州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4月9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惠州报名点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网上缴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前无需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有效时间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我市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此表。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资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
(四)资格复审
成绩公布后,我市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应按惠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上公布的时间内到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附件1要求的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6月15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
6月16日 |
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三、考试方式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4科(含中级2科、初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分考场设在深圳、汕头。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6月10日9:00-14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惠州市报名点考生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六)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附件:1.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3.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惠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1月30日
附件1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考条件
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略)
附件3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38. 社会 工作 者 |
02.助理社会工作师 |
01.社会工作师 |
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
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03.社会 工作师 |
01.社会工作师 |
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
|
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新版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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