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疆)2006年度经济师资格考试证书发放通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初级各专业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 84 分 ( 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 140 分 )。

凡考试合格人员在办理证书时,需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登记表》一式一份,由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报《新疆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软盘一份,并填写《申领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一式两份,统一到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办理相关证书(每周二上午接收材料,下周四上午发证书)。成绩通知单由所在主管单位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考试成绩可通过移动手机拨打 125901112 查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经济师

        [协议护航-退费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退费校方服务

        2100起

        初级 中级

        561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协议护航-畅学班]

        12大模块 准题库资料 协议续学校方支持

        1680起

        初级 中级

        505人正在学习

      • 经济师

        [丰羽计划-畅学班]

        4大模块 题库练习 精品课程

        1080起

        初级 中级

        44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