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市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实施财政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赣财会〔2013〕26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赣财会〔2014〕31号)有关规定,结全我市实际,现将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换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时间及方式
1、换证对象:对持有市本级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前的持证人员,且进行了网上注册登记的属于本次换证对象。
2、换证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3、换证方式:本次换证市本级将采取单位统一集中及个人分散两种方式进行。
二、换证所需提供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
2、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未进行登记(年检)的历年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换证具体方式
单位统一集中换证方式:有单位的持证人员,由单位指派专人统一收集相关资料实行预约集中办理。办理地址:赣州市财政局办公楼407室(文明大道34号),电话:8124723。预约时需提前递交“赣州市财政局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单位预约登记表” (见附件3)。
个人分散换证方式:学生及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到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办理。窗口联系电话:8390806。对换证高峰期间,实行取号换证的方式进行。
四、换证原则
1、此次换证按发证机关属地原则进行换证,即发证机关为“赣州市财政局”的请按市财政局颁发的相关通知进行换证,持有各县(市、区)财政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证人员,请关注本县(市、区)财政局下发的通知进行办理换证手续。
2、持证人员换证时,必须完成信息采集及以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未完成信息采集及规定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并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年检)的,不予办理证书更换手续。
3、学历或学位、工作单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持证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相关有效证明办理变更;姓名或有效身份证发生变化的,由我局会计科收集后报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修改。以上信息变更后予以换发新会计证。
五、换证相关注意事项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今后将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发证日期在2011年1月1日之后(含)的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换证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我市的人员,应在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持调出地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见附件2)、原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地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按本文件规定换发证书。调入地为赣州市财政局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局窗口办理。
3、由于本次换证人数众多,请各单位重视换证工作,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换证工作有序进行。
六、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及考试用书
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公布,请点击查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购买与报名工作可同时进行,2014年最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用书正在发售,点击进行预订>>
中大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针对不同的考生,提供多种学习套餐供您选择,点击咨询>>同时,本站提供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络课程免费试听,请点击试听>>
报名咨询电话4000-18-8000
201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免费短信提醒服务,请注册订阅>>
编辑推荐:
(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