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定于9月16日,根据《2012年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报名通知》,陕西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及核准程序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申请免予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2012年度)》(见附),并向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核确认并上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方可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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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