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职办〔2016〕7号
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6〕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详见附件3)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1)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规定,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31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35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的“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五、参考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单 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邮政编码:10003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电 话: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附件:1、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2、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生操作流程
3、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1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生操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考生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如无特殊要求,以下操作涉及到的网站均为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报考需注册,非首次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传照片(人社部考试中心组织开发了证件照片审核工具,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到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正常完成照片上传和后续相关操作),填写报名信息,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须到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表上考生类型为老考生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只需携带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新考生还须携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
三、网上缴费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我中心登记领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本网站的“准考证打印”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按要求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我中心联系。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5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六、网上查询成绩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七、领取证书
考生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请关注本网站,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
附件:3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社会工作者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注: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社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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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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