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2]3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于2012年9月15、16日举行,考点设在石家庄。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二)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三)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五)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六)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七)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科目设置及题型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四、获得资格条件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组织
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30日至6月20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一旦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我市报考人员单位代码均填写为888。
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身份审查核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持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有关资料到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进行资格审核履行报名手续。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打印规范的报名表(每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一张备用照片)。
3、2份单位出具的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需提供高级资格证书、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2张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
六、报名费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7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每人每科8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每人每科90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七、教材及培训
考前培训、考试用书事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八、报名确认时间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为6月20、21日。
九、报名确认地点
秦皇岛市燕山大街147号军转培训中心五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处,联系电话:3621910、3620717、3262881、3262880。在今年的现场确认过程中,我市将对所有新考生及部分老考生的学历证书原件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进行真伪核查,一经发现假学历证书将直接没收并转交公安部门处理。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物业管理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物业管理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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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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