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考办)《关于201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1〕12号),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审定,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现予公布(名单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我省合格人数为706人。
二、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发给全国会考办统一印制的《2011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自2011年度起连续3个年度在全国范围内评审有效。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三、关于考试用书和考试培训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高级会计师考试网在线订购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中大高级会计师考试网组织的2012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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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